1、呼和浩特医疗事故鉴别费多少
在呼和浩特区域,医疗事故鉴别费的具体数额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依据肯定的规定来确定。
1.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掌握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别时,会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别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2.对于呼和浩特如此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区域所收取的医疗事故鉴别费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拟定。
因此,在呼和浩特,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别成本或许会依据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联合规定而有所差异。
2、医疗事故鉴别成本支付主体
法律快车提示医疗事故鉴别成本的支付主体主要包含以下几类状况:
1.当双方当事人一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时,鉴别成本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这体现了双方一同承担鉴别本钱的原则。
2.若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则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别费,提出争议处置的当事人需要承担鉴别成本。
3.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并决定移交医掌握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时,鉴别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在法院初次委托鉴别的状况下,鉴别费由医疗机构缴付。这是法院在处置医疗纠纷案件时的一种常规做法。
5.若对初次鉴别结果不服并第三申请鉴别,鉴别费由申请第三鉴别的一方缴付。这体现了哪个申请、哪个付费的原则。
6.经鉴别是医疗事故的,鉴别费最后由医疗机构支付,若经鉴别不是医疗事故,则鉴别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别成本的支付主体主要遵循“哪个提出,哪个预交费用”的原则,并依据鉴别结果最后确定成本的承担方。